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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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的
债权人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实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私有化之目的:(1)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已代表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电集团”)就收购本公司的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自愿有条件收购要约(“H股收购要约”),据此,本公司拟有条件自愿撤销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自愿撤销上市地位”),及(2)本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与哈电集团签署《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拟根据前述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H股收购要约且本公司自愿撤销上市地位),由哈电集团吸收合并本公司(“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法注销,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续,所有资产及负债(连同该等资产附带的权利及责任)、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哈电集团作为存续公司承继。

本公司已就本次合并取得了股东特别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公司债权人接到通知书的,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合并的债权人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及提供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并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但债权人须留意,鉴于本次合并为附条件实施,故本公司将待本次合并确定可以实施后,再就相关债权人在前述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及时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直接到本公司申报:请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证券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局

2、以邮寄方式申报: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证券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局,邮政编码150028,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0451-82162088,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高胜利

联系电话:0451-58590223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