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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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获得央行批复
发行工作稳步推进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民生银行于5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75号),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公司将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作为国内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与民营企业“同根同源”,始终与民营企业同舟共济、携手前行。成立23年来,民生银行坚持民营企业战略不动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持续提升民企服务专业化能力,塑造了民企服务的品牌特色和先发优势。未来,民生银行将根据中央要求和监管机构部署,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进行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坚持“民营企业的银行”战略定位,继续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好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优化升级民企战略,做深做透民企服务,更好地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监管机构将股份制银行首单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落地于民生银行,充分体现了对民生银行为民营经济发展所作长期贡献与实力的认可,同时也进一步传递了继续加强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的期望与信号。

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提高民生银行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支持各项业务持续增长,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充分保障战略发展需求。

据悉,民生银行高度重视此次债券发行工作,获批后迅速启动路演工作,已走访多家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及公募基金,多类机构投资者普遍表达了积极的合作意向。(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