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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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典当合同及续当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丰”)签署合同如下:

1、续当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5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2、续当合同,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6.67%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3、典当合同,合同金额为9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1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等对上述总计11,400万元合同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典当合同及续当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高于12,05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抵押等担保形式进行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52)。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典当合同及续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2018年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丰”)共签署了2份《典当合同》,涉及金额1.0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或有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上述合同资金未汇入公司账户。公司将资金占用方所占用资金确认为“其他应收款”的财务处理方式,并已多次催缴占用方归还欠款,保证公司利益。

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典当合同及续当合同的议案》,公司拟与安徽金丰签署合同如下:

1、续当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宝瑞”)5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2、续当合同,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6.67%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3、典当合同,合同金额为900万元,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1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典当期限180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等对上述总计11,400万元合同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双良

4、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8号一层

5、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维修、加工;真空镀膜、光学镀膜、纳米材料、真空涂覆设备;生产、销售;手机玻璃屏、手表玻璃片、电子产品视窗玻璃。

6、财务状况:

单位:元

7、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共同出资设立了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并任管理人,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星宝瑞公司66.67%股权。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续当合同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续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0.83%,月利率为0%,续当期限为180日,续当期限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5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为典当质押标的。

2、续当合同2

合同金额为500万元,续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0.83%,月利率为0%,续当期限为180日,续当期限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6.67%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

3、典当合同

合同金额为900万元,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0.83%,综合费用按贷款本金到期日一次性收取。典当期限为180日,以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10%股权及股权派生的权益作为典当质押标的。

违约约定:①超过典当期限赎当的,为延期赎当,属于公司违约。安徽金丰除收取逾期期间正常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外,有权按照当金余额的日0.05%收取违约金。②绝当后如当物未处理,公司如需赎当或者续当,经安徽金丰同意可予办理。安徽金丰除收取逾期期间正常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外,有权按照当金余额的日0.05%收取违约金。③公司违约出现绝当情形的,公司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安徽金丰收回全部当金之日止,按照应付当金余额的日0.15%向安徽金丰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安徽金丰有权从当物处置款中直接优先扣除。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典当合同及续当合同,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5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

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324.9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累计67,2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高于12,05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抵押等担保形式进行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拾壹亿柒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圆整

3、法定代表人:左洪波

4、注册地址: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

5、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光纤连接器接头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造、租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材、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玻璃热弯、成型及光学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光电薄膜、量子点薄膜、功能性镀膜、类金刚石镀膜产品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LED灯及光膜组、QLED模组、OLED模组、显示屏、显示器件、模组及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工艺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6、财务状况:

单位:元

7、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3,624.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07%,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2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5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30日

至2019年7月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6月30日15:00至2019年7月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15:00至2019年7月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431

电话:(0451)5107662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