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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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9-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临2019-04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和2018年11月9日披露的《北汽蓝谷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4)、《北汽蓝谷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

近日,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2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该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子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临2019-04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和2019年4月9日披露的《北汽蓝谷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北汽蓝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近日,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363、364、365、366、36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子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上述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中市协注[2019]MTN363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你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中市协注[2019]MTN364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你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中市协注[2019]MTN365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你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中市协注[2019]MTN366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你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席主承销。

中市协注[2019]MTN367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你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根据上述通知书,子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子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