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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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9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1,944,387,3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775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2人,代表股份数1,934,626,61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365,447,047股的57.4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9,760,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018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反映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86亿元。按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各10%,以及资管业务风险准备后,母公司当年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27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6.84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11亿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5,447,0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04,817,057.05元(含税)。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报监管部门核准。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4.01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176,835,023股;

关联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4.02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202,965,173股;

关联股东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14.05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551,737,049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参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有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任浩、杨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