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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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08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2018年7月3日及2018年7月26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于2018年7月3日(含当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95,060,895股,下同)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日收市,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自2018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日(含当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累计增持本公司23,964,300股股份(其中:1,519,800股A股、22,444,500股H股),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6,287万元(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截至2018年7月3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96%。

截至2019年7月2日收市,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70,528,790股股份(其中:938,095,290股A股、32,433,500股H股),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的约37.87%。

截至本公告日,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复星高科技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089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启动HLX10(即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或安慰剂联合化疗(顺铂 + 5-FU)一线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治疗用生物制品,主要用于实体瘤治疗;该新药用于实体瘤治疗于台湾地区处于临床I期试验中,并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该新药联合化疗(顺铂 + 5-FU)(以下简称“该治疗方案”)主要用于一线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食管鳞癌。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上市的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包括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可瑞达?、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的欧狄沃?等。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8年度,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668万元。

截至2019年5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的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约13,828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该治疗方案所涉该新药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该治疗方案及所涉药品需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监局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上市。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基于上述风险及该治疗方案在临床试验中可能涉及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该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可能会终止。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