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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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39

债券代码:136531 债券简称:13牡丹0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48

● 回售简称:牡丹回售

●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4日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614,293手(1手为10张)

● 回售金额:人民币614,293,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8日

根据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披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26)和《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27),并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5月30日和2019年6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28)、《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29)和《关于“13牡丹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32)。“13牡丹02”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9 年5月31日、2019 年6月3日、2019年6月4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3牡丹02”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3牡丹02”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614,293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614,293,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7月8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9年7月8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3牡丹02”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3牡丹 02”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235,707手(总面值人民币235,707,000.00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4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以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黑牡丹,证券代码:600510)已于2019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筹划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34)。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36)。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在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