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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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102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撤销委托表决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5)

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将《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延期至2019年7月8日前披露。于2019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0),将《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延期至2019年7月15日前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查、补充和完善,公司无法在原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公司正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3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应大成持有公司股份27,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9年8月7日起的6个月内,应大成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6,877,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4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应大成的《股份减持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2019年8月7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应大成: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稳定股价、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胡丹锋、应大成:自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胡丹锋、应大成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减持时仍应作为一个整体合并计算所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8)。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