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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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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30万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7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2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年7月22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8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交易双方2019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全年需求预测,现需对公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以确保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双方2019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做出的调整,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一)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2019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需对2019年预计的存款、理财和现金管理日余额、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日余额及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5日

至2019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19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19-044)。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一一17:00。

(八)联系人:张岸平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