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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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5,4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84%)。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4日和2019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28、(2019)029、(2019)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见下表:

2、本次减持后,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所持股份情况见下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余向红、胡强高、毕梅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