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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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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国家“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 等工作部署的实施,非电领域烟气治理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速,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生态保护等市场逐步释放,公司面临新的市场机遇及竞争格局。2019年上半年,公司上下紧扣“守正拓新”年度主题,以责任目标为导向,各项业务亮点纷呈,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战略支撑。

1、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4.38亿元,同比增长36.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10.49%;公司期末总资产达191.70亿元,净资产达52.14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2、公司新增有效合同73.10亿元,同比增长9.10%,期末在手订单达到1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9%。公司新增合同持续增加,在手订单充裕,两项数据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3、公司多项自主研发技术获得高等级奖项,综合实力再上台阶,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龙净品牌影响力。“高温超净电袋复合除尘技术”经专家评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大陆环保臭氧发生器荣获“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武汉工程“燃煤电站污染物超低排放协同控制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连续第五次入选“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位列榜单第41位。报告期,公司新增授权专利81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截止期末,公司累计授权专利841项,其中发明专利218项,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51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62项。

4、公司取得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为公司进军水污染治理、固废治理、污染修复等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成功中标金额超亿元的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VOC治理、水处理、污泥干化等新兴业务获得持续突破,公司在非气环保领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具有战略性意义。

5、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德长环保99.28%股份,正式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资产运营领域,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竞争实力和业务经验,并获得良好的经营收益和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以此为起点,持续拓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布局、提升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公司从单一设备工程服务商向运营服务商加设备工程服务商的环保综合企业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所有者权益部分新增项目“专项储备”项目;

B、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调整;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

执行新金融工具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媚

2019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编号:临2019-03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所有者权益部分新增项目“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调整;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编号:临2019-03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一

名称:龙净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投资标的二

名称:龙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对两项业务管理的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1、公司名称:龙净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焚烧发电;对环保的投资; (固废处理、粉尘治理、烟气净化和噪声治理)工程总承包;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环保设备销售; 垃圾烧砖;蒸汽销售;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 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4、注册地:厦门市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董事长:罗如生

(二)水处理业务

1、公司名称:龙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城乡公用基础设施、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投资;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水环境环保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4、注册地:福州市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董事长:罗如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设立子公司将构建对垃圾焚烧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管理平台,未来将开展垃圾焚烧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项目运营、设备建造、技术开发等,推动公司从单一设备提供商向环保综合服务商转变,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时2019-03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净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净天”)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4.9043%股份,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76,47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手方支付141,177.06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情况,公司对本次投资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方案调整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投资计划的调整,经与交易对手方天盈投资协商一致,公司与天盈投资对原《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了补充约定,变更了投资主体,减少了收购华泰保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并在转让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了收购总价,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收购华泰保险股份的其他内容未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

二、审议批准程序

1、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华泰保险的投资股权比例及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收购华泰保险股份比例及变更投资主体。

2、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监管审核等程序,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完成监管审核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监管审核等程序,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完成监管审核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3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19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4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华泰保险的投资股权比例及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净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净天”)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4.9043%股份,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76,47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手方支付141,177.06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核。

基于公司投资计划的调整,经与交易对手方天盈投资协商一致,公司与天盈投资对原《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了补充约定,变更了投资主体,减少了收购华泰保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并在转让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了收购总价,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收购华泰保险股权的其他内容未变。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对两项业务管理的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1、公司名称: 龙净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焚烧发电;对环保的投资; (固废处理、粉尘治理、烟气净化和噪声治理)工程总承包;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环保设备销售; 垃圾烧砖;蒸汽销售;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 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 人民币10亿元

4、注册地:厦门市

5、出资方式: 货币资金

6、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7、董事长:罗如生

(二)水处理业务

1、公司名称: 龙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城乡公用基础设施、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投资;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水环境环保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 人民币5亿元

4、注册地:福州市

5、出资方式: 货币资金

6、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7、董事长:罗如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设立子公司将构建对垃圾焚烧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管理平台,未来将开展垃圾焚烧业务及水处理业务的项目运营、设备建造、技术开发等,推动公司从单一设备提供商向环保综合服务商转变,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所有者权益部分新增项目“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调整;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