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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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9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李军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70号文批准,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6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3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9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9月24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存储账户余额的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本次补充公司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诚邦股份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诚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诚邦股份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诚邦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诚邦股份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