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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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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9-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公告编号:2019-06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定股东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特定股东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青英”)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青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青岛青英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青岛青英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青岛青英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在相关承诺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青岛青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目前,青岛青英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