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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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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财务杠杆,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

第十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1618号、天健审〔2018〕1568号和天健审〔2019〕46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最近三年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注1:2016年、2017年、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相关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5919号”鉴证报告鉴证。

注2:各比较期间每股收益计算已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六)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5919号”鉴证报告鉴证。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本公司刊登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投资者也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51,217万元,总股本增加约4,929.45万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周磊、田稼

项目协办人:李广庆

经办人员:朱屹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永创智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同意推荐永创智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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