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0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接刘松林先生通知,获悉刘松林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限售股变动系2020年高管锁定股按75%重新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刘松林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