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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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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8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宁生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发布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宁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175,650股公司股份,即本公司总股本的0.9695%。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格尔软件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0年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宁生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宁生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52,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31%。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宁生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后,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6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9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11月12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410%;公司董事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03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33%;公司副总经理范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9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杨文山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49,9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60%,减持均价为:36.10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杨文山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6,312,0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050%,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陈宁生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52,6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031%,减持均价为:38.47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陈宁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6,063,3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范峰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减持均价为:43.36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范峰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4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1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叶枫先生因个人原因及市场情况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叶枫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1,046,8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公司于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月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及其他与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该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发出。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公告编号:2019-057)、《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杨文山、陈宁生、叶枫、范峰本次减持计划系因其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自主安排,与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叶枫先生、范峰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且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叶枫先生、范峰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格尔软件

股票代码:60323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宁生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601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格尔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的需要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 2019年11月12日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信息义务披露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75,65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95%。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该减持计划期间内的减持行为,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和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格尔软件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0日,陈宁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减持格尔软件股份737,800股,累计占当前格尔软件总股本的0.6084%。减持后,陈宁生仍持有格尔软件股份6,916,000股,占格尔软件总股本的5.7031%。

格尔软件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股东陈宁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75,650股格尔软件股份,即格尔软件总股本的0.969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成减持852,622股,仍持有格尔软件股份6,063,378股,占当前格尔软件总股本的4.99998%。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尔软件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益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格尔软件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孔令钢先生、陆海天先生。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陈宁生前六个月内买卖格尔软件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宁生

签署日期:2020年1月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陈宁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格尔软件证券部

2、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601室

3、联系电话:021-62327010

4、联系人:邹岩 杨易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宁生

日期: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