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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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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浙江德清交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合同约定人民币10,000万元整,可在委托贷款期限内分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3日,金额为7,500万元;本次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金额为2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7月7日(首笔委托贷款

发放起始日为2020年1月3日,后续委托贷款发放起始日以每笔《对公委托贷款通知书》记载的发放日为准。本次委托贷款发放起始日为2020年1月19日。)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9.3%

● 担保方: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浙江德清交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建设”)于2020年1月3日分别与相应各方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对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交运建设,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可在委托贷款期限内分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3日,金额为7,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2020年1月3日(如与《对公委托贷款通知书》上记载的贷款发放时间不一致的,以《对公委托贷款通知书》的记载为准)起至2020年7月7日止。委托贷款用途:归还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委托贷款期限: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9.3%。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委托贷款10,000万元可在委托贷款期限内分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3日,首笔委托贷款期限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金额为7,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本次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本次委托贷款期限自2020年1月19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金额为2000万元。本次委托贷款发放完毕后,剩余委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此前,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经公司于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前述合计15,3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称“第一次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前述额度包括第一次现金管理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0年7月9日)循环使用。前述合计4.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称“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在上述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1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变更为3亿元,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总额变更为5.5亿元,以及,本次增加的1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同样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期间循环使用。公司原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9,500万元(含本次已发放金额),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0206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方式存储,或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前述额度(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19 年11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与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产品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06挂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4%至3.68%之间,具体内容详见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中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的分支机构,华夏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1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华夏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与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购买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1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3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438,272.87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72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4.82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5)。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 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单位理财产品凭证;

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

3、华夏银行机构理财业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