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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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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0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9年度资产、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和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列示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调整

本次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相关通知规定的执行,不存在对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年同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不存在应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新旧准则产生的价值确认差额。

2、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变动,不影响公司资产、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聂尧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补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陈双先生简历

陈双先生,198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蒸馏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白酒年份酒认定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九届白酒国家评委、中国酒业协会2015届国家级特邀白酒评委、国家黄酒一级品酒师、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赛评委。

陈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统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统称“亚特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甘肃懋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统称“懋达实业”)、甘肃勘探者地质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探者”)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租赁房屋、采购商品及劳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亚特集团、懋达实业、勘探者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992.72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在预计额度内按市场交易原则开展销售商品(白酒)、租赁房屋、采购商品及劳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其中关联董事张小凤女士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含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22.72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501.47元。

2)2019年度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上调核心产品价格,关联方采购公司百元以上产品增多;同时日常交易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197.60万元)未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3、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亚特集团、懋达实业、勘探者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单位: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白酒)的价格为公司同期同类产品的经销商价格。公司向甘肃金徽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农产品、向兰州亚泉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劳务(物业管理)的价格为同期同类产品、劳务的市场价格。公司不应给予关联方区别于无关联第三方的特殊优惠政策。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关联方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限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白酒)、租赁房屋、采购商品和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员工公寓楼

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由其承建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项目,合同造价(暂定)1,459.95万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小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南销售公司”)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投标工作,经综合评标后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懋达建设”)中标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陇南销售公司据此与懋达建设签订了《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造价(暂定)1,459.95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交易金额等指标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懋达建设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关系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锁银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222号36层006室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的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河道治理(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设备的租赁;林木种植、畜禽养殖(不含种苗、种畜禽,限分支机构经营)。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内容

工程名称: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

工程内容:主楼及地下室采暖工程,主楼防排烟工程,员工公寓楼外网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动力由陇南销售公司提供

工期:75天

工程造价(暂定):1,459.95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参照《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甘肃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等政府指导文件,遵循市场交易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工作,经综合评标后懋达建设中标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以中标价作为确定工程合同造价的定价依据。

(三)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双方

发包人(甲方):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贰拾元玖角叁分(¥14,599,520.93元)。以上造价含税金,懋达建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3、结算计价依据

(1)定额、基价套用《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甘肃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武都地区)》。

(2)取费标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方法的通知》;本工程取费类别按三类工程计取。

4、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约定

(1)工程款支付计划: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每月根据形象进度付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交工后待审计结算完成,扣除3%保修款(不计利息)后尾款一次付清。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不断增加,实施员工公寓楼外网工程,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此次由懋达建设承揽工程项目,有利于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的整体统一,有效缓解员工住宿压力。

此次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经过招投标,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未使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员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合同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9日 15点00分至16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0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5)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3、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编:742308

(3)联系电话:0939-7551826

(4)传真:0939-7551885

(5)邮箱:jhj@jinhuijiu.com

(6)联系人:任岁强、张培、杨凯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说明:1、回执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09:00-11:30、14:00-16:30)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