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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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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乔鲁予、白涛、龙隆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吕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副总经理吕伟实行年薪制,薪酬总额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其中基本年薪60万元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绩效考核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拟定绩效年薪。

吕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

吕伟,男,1971年出生,中国籍,武汉大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百余项。2007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营销分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

截至目前,吕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 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均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2020年4月28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田”)与顺华(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协议》,中丰田以人民币2,700万元或等值港币收购顺华(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包装”)的30%股权,2020年5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工商登记手续,中丰田委派中丰田董事长王成阳为英诺包装董事,青岛英诺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预计2020年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采购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预计2020年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采购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以南、正源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夏煜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661292397T

经营范围:生产:标签膜、膜类添加剂、膜类深加工产品(镀铝膜、转移膜);农膜新技术及光解膜、多功能膜农膜新产品的开发、生产(批准证书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持有青岛英诺30%股权,青岛英诺为公司参股公司,中丰田董事长王成阳在青岛英诺任职董事,青岛英诺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英诺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56,729,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4日。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需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做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0.35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 (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注: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456,729,285×0.15)÷1,464,870,450≈0.149166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50-0.1491664)+0]÷[1+0] ≈10.35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回购股份价格变动引起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的调整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3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647,3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323,6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