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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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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3人,代表股份1,113,378,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4,016,313股,即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下同)的51.44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7人,代表股份23,913,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5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091,673,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446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21,70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5,410,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843%;反对7,9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945,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66.6792%;反对7,9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3.3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01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74%;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1,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4846%;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1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2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83,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098%;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8,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088%;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2,240,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8%;反对1,138,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775,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2400%;反对1,13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76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191,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32%;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26,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168%;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825,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27%;反对13,55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1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36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3.3264%;反对13,552,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6.67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707,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14%;反对9,67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6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42,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9.5580%;反对9,67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44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191,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32%;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26,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168%;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729,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33%;反对9,649,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264,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9.6500%;反对9,64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35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21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52%;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748,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088%;反对1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董一平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支机构设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近日,该分支机构已完成了工商登记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江南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谢建强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0日

营业期限:2021年05月10日至长期

营业场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3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户外用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