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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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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庆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2021 年4 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控股”)股东及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于2021 年 4 月 23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在永通控股成为仅直接持有公司207,000,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 29.95%)的股东后,永通控股的股东福建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永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广州工控转让其持有的永通控股100%股权。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永通控股于2021年5月11日在本次股权转让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公司900万股股份至富春江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完成的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后续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