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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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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1-03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03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02852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因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4,925,6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21年4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1,630,804,729股增加至1,715,730,370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4月27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0,804,7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924,141.87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020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5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发行84,925,6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4月9日,公司完成向华药集团发行新增股份合计84,925,641股股份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30,804,729股增加至1,715,730,3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2852元(含税),即: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48,924,141.87÷1,715,730,370≈0.0285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0.02852×1,715,730,370≈48,932,630.15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5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48,932,630.15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8%。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