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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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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以股抵债
及持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6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以股抵债

及持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股权被以股抵债而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华仪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15,59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7%,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15,585,1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管理人发来的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382破33号之一】,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1,8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被强制以股抵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内容

“申请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4-6层及9-1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2808183G。

法定代表人:肖风,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145555891G。

代表人:卢燎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裁定受理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管理人。2020年12月18日,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根据该变价方案,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权人有权要求以股抵债。现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其作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8,690,000.00股股票的质押权人,申请将上述股票以申请日(2021年6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2.319元/股交其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8,690,000.00股票(证券简称:ST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归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所有;

二、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8,69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三、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有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5,266.14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余额为18,092.1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3,384.76万元(其中: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7,815.01万元)。控股股东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其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无法化解的风险;同时随着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股权被以股抵债而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华仪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15,59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7%,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15,585,1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6%。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15,593,7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7%)将进行第六次拍卖,该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五次拍卖流拍及第六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本次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以股抵债事项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5、目前上述股权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