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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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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台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83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台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市国资委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台国资[2021]8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把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加强对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与监督,切实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精心组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激励计划规范有效实施。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