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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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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799,99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80,000股,并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95,5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580,000股。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99,99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8%,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7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为变化情况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就其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国光连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国光连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光连锁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光连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799,998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