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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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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0版)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版)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睿睿,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至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清产核资等相关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77,139.90万股减至77,134.1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7,139.90万元变更为77,134.10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2:《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机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联系人:谭若闻、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4、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者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