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
涉嫌贪污受贿等罪再受审
2007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再次开庭审理了曾经轰动全国的东北高速前董事长张晓光一案。张晓光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受审。
据了解,张晓光于2005年1月12日被吉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后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5年1月26日被执行逮捕。而几乎与此同时,东北高速发现存在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2.93亿元巨款不翼而飞。此案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指定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6年9月14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张晓光案。后因重要犯罪嫌疑人东北高速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东方,在山东烟台被抓获,检察院随即撤诉补充侦查。
现查明,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间,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东方,先后6次送给张晓光1000多万元。张晓光对此供认不讳。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晓光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五项犯罪事实。(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