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沈阳金山热电分公司热电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容量为100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本期项目建设2台国产200兆瓦超高压双抽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67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
2、项目投资:本期项目动态总投资199,774万元(最终投资额度以国家发改委核准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39,954.8万元由本公司全资投入,其余159,819.2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2亿度,上网电量约20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670万吉焦;经测算,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39%,全部投资的投资回收期11.18年。电厂以外的供热、供暖配套设施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公司的影响
1、目的:保证城市集中供热的需要,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同时替代目前低效、高污染的中小型采暖供热锅炉,提高热电生产的效率,改善苏家屯地区的环境状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2、资金来源:资本金部分以募集资金投入,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3、影响:该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建设,符合国家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循环经济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以上两个项目投资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发改办能源【2007】2438号《关于同意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和丹东金山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山股份 股票代码:600396 临:2007-041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发展,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委托银行向公司提供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公司贷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文先生、徐忠晶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为支持丹东金山热电项目建设,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文先生、徐忠晶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名 称: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I区B座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8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60526001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开发与销售;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发供电设备及材料、节能、环保设备、现代办公设备、电力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屋及电力设备租赁。
经营期限:至二零三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国税登记证号:210603719661862
地税登记证号:210603719661862
通讯地址: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I区B座102室
财务状况:截至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3,912.18万元,净资产为130,646.10万元;2006年净利润为44,127.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委托银行向公司提供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2、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7】2438号《关于同意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和丹东金山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公司开展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和丹东热电厂新建工程前期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鉴于银行年底信贷规模问题、公司贷款事宜落实较困难,公司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项目顺利开展,委托银行向本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对今后的持续发展有利,没有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宛山先生、高闯先生、卢惠民先生、杨月梅女士认为:从本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运作存在的潜在风险考虑,参考公司经营层提供的项目资料并结合专业判断,认为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本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的行为,是对公司和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这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山股份 股票代码:600396 编号:临2007-042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分别持有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持有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50%股权,于2004年3月和2006年10月,公司分别为上述两公司提供2000万元、5000万元贷款担保。
根据两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贷款期限,需要续贷。为支持两公司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经研究,拟为两公司分别提供2000万元、5000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风电”)
住所:辽宁省康平县沙金乡西扎村
法定代表人:薛滨
注册资本: 47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截至2007年9月30日,康平风电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20,273.46万元,负债为14,168.12万元,净资产为6105.33万元;2007年1-9月净利润为412.0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份。
2、公司名称: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票煤电”)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城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尤德彬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仅限分公司经营)洗筛选加工销售;火力发电、供热、粉煤灰渣销售、煤矸石及骨料销售,公司内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循环水综合利用、材料物资设备购销,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07年9月30日,南票煤电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114,289.34万元,负债为82,250.59万元,净资产为32,038.75万元;2007年1-9月净利润为4905.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康平风电2000万元人民币,南票煤电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1、康平风电、南票煤电生产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债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本次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2、康平风电、南票煤电自投入商业运营以来为本公司业绩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亦应支持其经营与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41,242,730元人民币。为公司净资产的139.92%。
六、需要履行的手续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