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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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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空卖空”的市场特殊功能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朱剑平 郑 义

      

      放眼国外市场,证券信用交易和股市几乎是孪生兄弟。它和自有资金的交易一样,同样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还有一些特殊的功能。但在我国证券市场初创之时,一方面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不可避免地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证券信用交易即融资融券一直是三令五申严禁的非法行为。这也难怪,试想,连股市姓社姓资还在争论不休,带有明显的“旧社会”痕迹的“买空卖空”怎么会被允许呢?可是,在商业社会中,由于财务杠杆的存在,融资行为是不可能被禁止的,没有合法的方式,就会以非法的形式存在,于是地下金融大行其道。向客户透支、三方监管、券商委托理财、非法国债回购等,不就是前些年极为流行的非法证券信用交易的存在形式吗?其结果是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甚至一度出现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一些大券商因此而垮台。

      去年7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它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具有的重要意义是,自此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完全合法化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何尝不是痛定思痛的结果?

      鉴于这样特殊的历史环境,在券商的研究机构中,对信用交易的研究素来滞后。算起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员于华、陈建瑜,以及来自券商的研究人员庄虞华、蒋健蓉等都是较早从事这个领域研究的。原南方证券的高翔、李苗子等主编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研究》是较早的关于融资融券方面的专著。但这些研究和著述都还着眼于对境外市场的研究,然后对我国融资融券的业务框架提出设想和建议。这在我国融资融券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尤其是《管理办法》出台后,客观形势迫切需要对在国内现实条件下的融资融券业务有更系统、更深入的研究。

      现在,孙国茂拿出了专著《中国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研究》,在研究境外市场信用交易的历史和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的融资融券从制度建设到业务模式做了尽可能全面的分析、评价和建议。可以说在国内证券理论界留下了具有拓荒意义的印记。更难能可贵的是,孙著对《管理办法》的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前瞻性的探讨。确实,融资融券在理论上还有很多有待研究和完善之处,如券商的转融通问题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仍然是空白,这意味着即使将来推出融资融券业务,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还是无法开展。而在国外证券市场上,转融通是融资融券整个业务环节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类似问题当然还有很多,作者对此都有独到见解。

      孙国茂在证券行业的从业经历超过15年,其中在天同证券有10年,亲身经历了天同证券由盛而衰的全过程,对该公司因非法信用交易而垮台的经历有切身体会,从另一层意义上说,这对他从理论上深入思考如何在制度完善的条件下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正因为券商对证券保证金的三方存管制度的消极态度,《管理办法》颁布一年多了,可融资融券业务的实际开展却处于停滞状态,目前还没有一家券商获得此项资格。但是,自今年上半年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在监管层的协调下,券商和银行的合作越来越顺利,第三方存管的进程明显加快。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所有正常经营的100家券商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将在年内完成,融资融券的最后一个障碍即将消除,预计融资融券业务有望年内正式启动。这本书此时问世,正其时也。

      《中国证券市场

      信用交易研究》

      孙国茂 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