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上报国务院的有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乃至中国创业投资业,接受记者采访的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谈了几点想法和建议。
他建议,第一,中国要继续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但要注意下述前提条件。首先,应该在2006年“办法”的基础上,通过总结我国十多年发展创业投资业的新鲜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提升和修改。其次,要加快筹建全国创业投资协会,各省设立分会,并由政府引导而非主导,由创投基金共同管理并制定行业规章,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二,要积极稳妥地发展专业化的并购投资基金,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他看来,首先,要通过以券商为代表的大型投资业务、发展上市公司的并购投资业务来发展中国的并购投资基金。其次,以大型投行的直投部或直接机构为依托,开展上市企业并购咨询业务,同时设立专业并购基金来做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券商直投部要与产业龙头企业结合,整合各自在资源、技术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以弥补券商在产业整合方面的经验不足。但是,其前提是要制定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如杠杆融资等。
第三,因投资对象、运作机制及其内在规律等不一,不可将并购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放在一起立法。
第四,要认真学习外国并购投资基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于创新金融工具,特别是非公开的(即私募型)创新金融工具,借鉴时,要弄清被借鉴物的本质特征及历史演变,还要结合中国国情,切不可望文生义,盲目照搬,更不应拍脑袋,主观臆断。
第五,制定鼓励发展政策和加强法律法规监管,目的是发展中国式的创新创业型经济。他认为,目前中国主要是“两高一低”(即高投入,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而且科技产业化的新兴投融资业严重短缺。就此,他建议,可通过发展新的投融资工具推动创新创业经济的发展,并大力发展与之配套的创投基金和创业板市场。对主板中落后的传统企业,要通过专业化并购投资基金进行产业整合,使企业实现再创业。最后,要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运用多种不同的现代创新金融工具,以满足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