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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凯恩斯就意识到刺激内需的重要性,所以在考虑建立新经济学理论时,就把消费作为一个关键主题来研究,以至于后来的经济学人在提及凯恩斯思想时,必提他的消费理论。不过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凯恩斯消费理论,却是被断章取义的。其核心是,消费和现在的收入水平有关。收入水平高了,消费自然就高了。体现在经济政策上,当然是提高居民收入,消费水平自然就随着提升,内需也就得以拉动。这样的思路,后来被诺奖得主弗里德曼进一步发挥。弗老说,别看你这个月买了三件衣服,下个月看了五场电影,其实这都是一时的消费变动。真正影响你消费的其实是你一生中可能得到的收入。每个人都会预期自己一生的收入水平,然后基于此来决定消费水平。这样从你一生看,消费似乎有某种稳定的轨迹。
按照弗老的观点,刺激内需就需要增加居民预期的收入:经济政策能让居民感到未来一直有收入的增加;能让居民有个美好的工作前景。前者如医疗保障的推行。如果政府能让全体居民都有基本医疗保障,那就相当于给每个居民的一生都增加了一笔收入,这当然会促进居民提高消费水平。后者如刺激经济的宏观政策,能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在这种增长的大背景下,就业能得到相对的保障,并且职业收入和升职前景都比较美好,这也就相当于居民一生的收入能够得到提高,相应的消费也会提高。很显然,对于弗老来说,这些能改变人的一生收入的政策,才能真正刺激居民消费。那些平时偶然获取的收入都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这一点和凯恩斯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此讨论收入和消费关系,符合凯恩斯的真实思想吗?让我们回头去仔细读《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消费是如何决定的?凯恩斯实际上给出了两组密码,一组是所谓客观因素;另一组是主观因素。收入及其变动的影响属于前者,这也是后来关于凯恩斯消费理论的主要思想来源。问题在于,凯恩斯还强调了后者,即消费的主观影响因素,概括起来大致有八个动机——谨慎、远虑、筹划、改善、独立、进取、骄傲和贪婪。这些动机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社会的体制和组织,取决于种族、教育、成规、宗教和流行的风气所形成的习惯,取决于现在的希望和过去的经验,取决于资本设备的规模和技术以及取决于现行的财富的分配和已经形成的生活水平”。由于“改变消费倾向的主观和社会的动机一般说来变动迟缓……因此,消费的改变主要取决于收入(以工资单位来衡量)的多寡……”。
在凯恩斯关于消费的决定的思想中,决定消费的有客观收入与主观消费倾向两个因素,而后者又取决于一些社会、制度和习惯等因素,短期内相对保持稳定。因而,看起来似乎是短期收入决定消费!可是,把社会、制度和习惯等看成不变的因素,只能存在于某些成熟的社会。假如在一个新兴经济体,或者转型经济体,正在不断实施各种制度变革,而这些制度变革正引发社会转型,并导致个体和社会群体的习惯重塑,凯恩斯假定的不变的因素显然不可能保持静止。因此,采纳凯恩斯的思想,不能生搬硬套,还得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体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如果按照凯恩斯的思想,如何刺激内需?那就不是通过宏观政策增加眼前的居民收入那么简单了。
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尝试着改变凯恩斯所假定不变的消费主观倾向?在一个变革的社会中,这完全可以做到。实际上,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们已改变了许多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比如以前北方人储存大白菜,南方人腌制咸肉,现在大家早就习惯去商场超市买新鲜的吃了;过去请客都在家里,现在都下馆子,城市里甚至连大年三十的年夜饭也去馆子;如此等等。看似稳定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实际上在不长的时期内快速变化着。年轻人中间甚至有一个不小的比例是所谓“月光族”,刷着信用卡一点不心疼。可以预见,未来的总体储蓄率也会悄悄发生变革。所有这些都在告诉我们,可以通过影响消费心理来影响消费水平,而并不必然仅仅依赖现有的那些增加短期收入的政策。因为增加短期收入的政策一旦退出,也就没有刺激消费的后续激励了。我们为什么不同时想想改变心理的办法呢?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