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军
央企地王近日备受社会各界指责。国资委先是规劝央企不要抢风头做“地王”,接着又责令78家非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尽快退出地产业务。这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纠偏的思路,反映了央企改革缺乏前瞻性、系统性思考的困局。
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结构性调整,从竞争性行业退出。时至今日,央企非但没有实现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目标,反倒实现了在房地产等竞争性领域“做大做强”。究其原因,笔者以为,首先是退出意愿不够坚决。当初强调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缺乏竞争力,导致大面积亏损。以减亏为目的的退出,遇到房地产这样的发财机会自然就前功尽弃了。另外,虽然从单个企业看,央企的赚钱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却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在土地招标中,民营企业怎么能跟拥有绝对优势的央企PK呢?明了这一层,央企就该从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高度出发义无反顾地退出竞争性领域。
其次,无序退出导致公众诟病。2005年之前,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但国企资产转让却未能引入科学、透明的竞争机制,致使不少“暗渡陈仓”的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是管理层借助内部人优势更是“自我交易”,有违公平,最终在公众质疑声中偃旗息鼓。这甚至被一些人利用作为否定市场化改革的借口。方向固然重要,规则更须完善,“魔鬼藏在细节之中”,忽视这一点,美好的改革愿望未必能结出公平的果实。
再次,国企改革缺乏系统规划。长期以来,围绕国企改革的讨论一直聚焦于如何改,但忽视了另一个问题:国有资产的运用和分配。一方面,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占比不断下降,导致消费需求乏力;另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外汇储备屡创纪录,央企财大气粗。因此,央企进一步退出后,必须明确资金的出路问题,理应加大央企的分红,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调整,从藏富于央企转向藏富于民。政府应利用财政实力雄厚的时机,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改革,弥补历史欠账。这一点不明确,央企退出就缺乏压力和动力。
从更深层次看,央企乱象源于种种的错位:国资委是股东,却不是人格化的股东,全民才是最终的所有者;国资委是股东,重要人事任免却掌握在组织部手中;央企负责人是企业家,也是官员;国资委一方面期望把央企市场化,另一方面又屡屡发布出行政性命令。
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央企地王是体制性冲动之果,靠行政性的命令控制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有可能带来更多问题。 (作者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