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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郭景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武凌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6.01%,主要原因是:(1)2010年第四季度自有资金建设二厂生产车间投产,尤其是复合机产能进一步增长;(2)行业首台集印刷、冷烫金、热烫金、C 平方、连线切大张、连线圆压圆模切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折叠纸盒纸凹机在本季实现销售,单台价值较高。

      2、期间费用合计占收入的比重与去年同期持平略降,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季控制较好,与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其中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7.41%,主要原因(1)销售合同多在上半年洽谈,导致展销费用、差旅费用、工资等变动性费用上升,(2)因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售后服务费用增加。

      3、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8.9%,主要原因(1)去年同期毛利率较高(不低于46%)的纸凹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75%,导致该期综合毛利率为44.28%,高于2010年全年35.70%综合毛利率8.58个百分点;(2)本季纸凹机占主营业务收入57%,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本季度综合毛利率为35.38%,与去年全年综合毛利率基本持平。截止报告日,尚在履行的纸凹机合同总额为6,148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为零,较去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去年同期确认补贴收入210万元,本季无补贴收入;(2)去年同期营业外支出1.40万元,本季无营业外支出。

      5、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253.57万元,下降29.82%,主要原因是(1)去年同期确认非经常性损益为208.96万元,影响净利润177.62万元;(2)本季由于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8.58个百分点,详见毛利率变动说明。

      6、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359%,主要原因系首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7、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6%,主要系本季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

      8、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78%,主要系一季度在产品较多,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407%,主要系投资汇赢租赁的投资款全部支付完毕所致。

      10、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9%,系本期合同金额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77%,主要系采购规模扩大,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49%,主要系上年末应交税金已缴,导致本季税金余额下降所致。

      13、资本公积金较年初增加1070%,主要系募集资金扣除股本部分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05.69%,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26% ,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68倍,主要是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17、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2%,主要是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1年第一季度,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在稳固高端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新产品的应用领域,行业首台集印刷、冷烫金、热烫金、C平方、连线切大张、连线圆压圆模切等功能为一体的折叠纸盒纸凹机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1.69万元,同比增长26.01%;实现营业利润701.76万元,同比下降11.35%,实现利润总额701.76万元,同比下降29.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89万元,同比下降29.82%。主要原因如下:

      (1)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35.38%,较上年同期下降8.9个百分点,但与2010年全年综合毛利率(35.70%)基本持平,由于综合毛利率的下降导致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无补贴收入,而上年同期公司确认补贴收入210万元,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89万元,同比下降29.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96.89万元,同比下降11.29%。

      报告期内,公司的上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4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7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60 万股,发行价格为22.39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4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松德股份”,股票代码“30017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60 万股股票已于2011年2月1日起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关键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张晓玲夫妇及其控制的松德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郭景松、张晓玲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张晓玲夫妇的亲属张纯光、贺平、郭玉琼、郭晓春、郭晓东、贺莉以及申报材料受理前12个月内受让自实际控制人的公司股东谢雄飞、高原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张纯光、贺平、郭玉琼、郭晓东、贺莉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监事的郭晓春同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3)申报材料受理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吉庆、姜文及其关联方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7月3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的50%。

      (4)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雷远大、贺志磐、张幸彬、张衡鲁、李永承、马庆忠、阎希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5)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先生及张晓玲女士均出具了以下承诺:

      (1)《专利诉讼风险补偿承诺》:“如果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仕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及/或张春华之间就上述举报及律师函指称事项发生诉讼且最终败诉,并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及案件相关费用的,本公司(本人)将代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承担相关费用”。

      (2)《个人所得税缴纳承诺》:“2010年10月8日,郭景松、张晓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就相关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转让所得向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以届时税务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承诺》:“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有权部门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需要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代替公司缴纳、承担”。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5)此外,针对公司可能被追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郭景松、张晓玲夫妇还承诺:“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15%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公司需按33%的所得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人将全额代为承担公司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缴纳承诺》,2011年4月8日,郭景松、张晓玲已就相关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转让所得向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南头税务分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2,864,296.50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