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1-1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上午9:15
2、召开地点:厦门京闽中心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同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438,645,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349,857,676.61 元,以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08,618,192.40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861,819.24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69,350,944.12元,扣减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102,297,000.00元后,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54,810,317.28 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1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分配136,39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8,414,317.28 元结转下年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3,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银行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其中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3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30,000万元、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成都虹波钼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5,000万元、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佳鹭(香港)有限公司10,000万美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决定和签署担保手续,授权期间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规避担保风险,对控股比例90%(不含9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约定担保风险由控股子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
7、在关联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74,512,984股,374,512,98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自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8、选举庄志刚、高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
庄志刚: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高勃: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98,271,506股,298,27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与五矿有色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公司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协议有效期限三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
10、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98,271,506股,298,27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与五矿有色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公司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钨制品,协议有效期限三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
11、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98,271,506股,298,271,5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由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产品,协议有效期限三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
12、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日本三菱株式会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34,266股,734,26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订《借款协议》,向三虹公司拆借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期限三年,从2011年4月至2011年4月,按公司同期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8,645,676股,438,645,67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结合当地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5,000元/月调整为税前8,000元/月。
五、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张光辉律师、王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