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常小兵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健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张挺 |
公司负责人常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张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2,333,947,024 | 443,466,253,707 | -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元) | 71,086,609,825 | 70,836,035,619 | 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35 | 3.34 | 0.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458,255,915 | -34.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88 | -34.9 | |
报告期 (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499,979 | 48,499,979 | -8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3 | 0.0023 | -8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4 | 0.0014 | -9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3 | 0.0023 | -8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0.07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4 | 0.04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437,824 |
所得税影响额 | -19,562,79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958,733 |
合计 | 17,916,3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06,84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2,939,746,152 | 人民币普通股 12,939,746,152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87,151 | 人民币普通股 150,087,151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672,357 | 人民币普通股 148,672,357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17,476,602 | 人民币普通股 117,476,602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07,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0,402,157 | 人民币普通股 90,402,157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9,741,683 | 人民币普通股 89,741,68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86,718,474 | 人民币普通股 86,718,474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559,856 | 人民币普通股 70,559,856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信通系列单—信托10号 | 67,211,676 | 人民币普通股 67,211,676 |
§3 经营情况
2011年1季度,本公司移动业务收入增长更加强劲、宽带互联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用户结构、消费结构和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整体业务发展呈现更快增长势头。
收入
2011年1季度,本公司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505.3亿元,其中通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45.7亿元,剔除固话初装费递延收入因素影响后(以下简称“调整后”)(附注1),营业收入、通信服务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5%、12.2%。
移动业务营业收入(附注2)完成人民币29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5%,通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3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平均每月每户通话分钟数(MOU)为283.0分钟,平均每月每户收入(ARPU)为人民币45.5元。其中,3G业务完成通信服务收入人民币58.6亿元,所占移动业务通信服务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8.5%上升至24.4%,MOU为630.8分钟,ARPU为人民币117.2元。
固网业务营业收入(附注2)完成人民币21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调整后通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0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4%。其中,宽带业务通信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8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宽带ARPU为人民币58.0元。
成本费用及其他
2011年1季度,本公司共发生成本费用及其他(含税金、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损失)人民币50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其中,折旧及摊销发生人民币14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8.9亿元,增长6.7%;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发生人民币6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1亿元,增长9.8%;销售费用发生人民币6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0亿元,增长19.3%;销售通信产品成本发生人民币7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2.1%,销售亏损为人民币19.1亿元,其中3G终端销售亏损(“3G手机补贴成本”)为人民币1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8.0亿元。
盈利情况
2011年1季度,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5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02元。调整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9%;调整后EBITDA(附注3)为人民币147.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 EBITDA率(即调整后EBITDA占调整后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为29.1%。
附注1:为保持收入及盈利数据可比性,对本期及上年同期数据中所包含的不可比因素加以剔除调整作额外分析目的:2011年1季度固话初装费递延收入人民币0.13亿元,2010年1季度固话初装费递延收入人民币0.75亿元。
附注2:从外部顾客取得的收入,不包括分部间收入。
附注3:EBITDA反映了加回(减去)财务费用(收入)、所得税、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的营业利润。调整后EBITDA反映了剔除固话初装费递延收入影响后实现的EBITDA。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本期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像我们这样的电信公司而言, 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虽然EBITDA在世界各地的电信业被广泛地用作为反映经营业绩、财务能力和流动性的指标,但是由于在公认会计准则下并不存在EBITDA的标准定义,因此在考察公司的财务表现和流动性时,应与在公认会计准则下的类似指标一并考虑,且不应被视为可替代或优于在公认会计准则下的财务表现指标。此外,我们的EBITDA及调整后EBITDA也不一定与其它公司的类似指标具有可比性。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百万元) | 期初数 (百万元) | 增减额 (百万元) | 变动幅度 (%) |
预付款项 | 4,825 | 3,067 | 1,758 | 57.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377 | 6,214 | 4,163 | 67.0 |
工程物资 | 2,213 | 3,367 | -1,154 | -34.3 |
应付股利 | - | 24 | -24 | -1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 | 40 | 43 | 107.5 |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百万元) | 上年同期数 (经重列)(百万元) | 增减额 (百万元) | 变动幅度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03 | -1,134 | -369 | 32.5 |
所得税费用 | -65 | -389 | 324 | -83.3 |
净利润 | 146 | 1,178 | -1,032 | -87.6 |
其他综合收益 | 596 | -960 | 1,556 | -1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8 | 19,124 | -6,666 | -3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7 | -923 | 5,520 | -598.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较期初大幅度变动原因:
(1)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57.3%,主要是由于本期预付通信终端款的增加所致;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67.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于2011年第一季度与西班牙电信订立加强战略联盟的协议,并根据协议购买西班牙电信21,827,499股普通股股份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本期增加;
(3) 工程物资较上年末下降34.3%,主要是由于上年末集中到货的工程物资本期投入工程建设所致;
(4) 应付股利较上年末下降100.0%,主要是本期联通红筹公司支付其股东网通集团BVI公司股利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长107.5%,主要是由于本期确认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递延税项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
(1)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32.5%,主要由于本期公司营业收入上升所致;
(2)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83.3%,主要由于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3)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7.6%,主要由于3G业务仍处于运营初期,折旧及摊销、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和销售费用,特别是3G终端补贴费用增长较快,给本集团2011年第一季度的盈利带来较大压力所致;
(4) 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62.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西班牙电信的股票市价及欧元与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本集团持有的与西班牙电信投资相关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4.9%,主要是由于本期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和销售费用,特别是3G终端补贴费用增长较快使得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由上年同期的净流出变为报告期的净流入,变动比例为598.2%,主要由于报告期发行债券及取得借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多于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而去年同期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多于借款的现金流入所致。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1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11-006),以及于2011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完成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11-007):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完成发行每期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的2011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均为180日,年利率均为3.88%,起息日均为2011年3月10日。
4.2.2于2011年1月23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发布公告,为加强其与西班牙电信的战略联盟,双方于该日签署了战略联盟的协议(“战略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
a) 联通红筹公司将以单项交易形式收购而西班牙电信将向联通红筹公司出售在西班牙证券交易所上市并由西班牙电信本身购回并库存持有、西班牙电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1.00欧元的21,827,499股普通股股份,购买全部西班牙电信库存股份的总购买价为374,559,882.84欧元;
b) 西班牙电信将在上述战略协议签署日期之后九个月的期间内以总价值5亿美元向第三方在市场上以西班牙电信认为适合的一或多个价格、次数、方式并以一或多项交易执行,购买联通红筹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 港元的普通股股份。
联通红筹公司已经于2011年1月25日按照战略协议完成了购买西班牙电信库存股份的交易。根据加强战略联盟协议,联通红筹公司和西班牙电信同意加强双方之间现有的战略联盟,并深化在采购、流动服务平台、跨国客户服务、批发载波、漫游、技术/研发、国际业务发展、合作和最佳实务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此外,西班牙电信同意在其下次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委任联通红筹公司指定的人士出任西班牙电信董事会的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西班牙电信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加强战略联盟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1-002)。
4.2.3 于2010年第四季度前,本集团在发展WCDMA移动通信业务(“3G业务”)时,对捆绑销售通信终端及通信服务合约的3G优惠套餐以剩余价值法来确认通信终端销售收入。在此方法下,本集团以合同总金额减去通信服务部分的公允价值来计算出售通信终端的收入。本集团于通信终端交予用户时确认通信终端销售收入,而通信服务收入按照用户实际使用量而确认。通信终端的成本于利润表内被立即确认为营业成本。
于2010年度,本集团向新用户推出了更具吸引力的3G优惠套餐,并成功吸引了大量新增3G优惠套餐用户。考虑到在3G优惠套餐中,通信服务收入以及通信终端对用户而言均具有独立的公允价值,且该公允价值具有客观且可靠的证据,为了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信息,本集团决定自2010年第四季度起对3G优惠套餐采用公允价值法来核算并追溯调整至2010年1月1日。在公允价值法下,3G优惠套餐总合约收入按照通信终端及通信服务的市场公允价值所计算的分配比例被分配为通信终端销售收入和通信服务收入,通信终端销售收入于通信终端的所有权转移至最终用户时予以确认,而通信服务收入按移动通信服务的实际使用量予以确认。通信终端的成本于利润表内被立即确认为营业成本。
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加约人民币1.11亿元(其中销售通信产品收入增加约人民币1.15亿元,通信服务收入减少约人民币0.04亿元),净利润增加约人民币0.8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增加约人民币0.0013元,2010年3月31日的预收账款减少约人民币1.11亿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10年度各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24)(n)。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3G和固网宽带业务的收入持续快速增加,但是由于折旧及摊销、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和销售费用,特别是3G终端补贴支出与2010年上半年相比增加较多,从而使本公司今年上半年的盈利与去年上半年相比仍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4.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57条的规定,“本公司应当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的现金在扣除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基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本公司股东(包括少数股东)目前通过股东投票的渗透机制,参与联通红筹公司的股利分配决策。本公司自2003年起至今每年均严格按照上述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将每年获得的联通红筹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在扣除本公司自身的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按《公司法》应当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本公司股东。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小兵
201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 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1-01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审议了会议内容。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依据该报告编制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指定报刊)。
(同意:7 反对:0 弃权:0)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同意:7 反对:0 弃权: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