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破以药养医局面
医院药品取消加价销售
医院药品取消加价销售
2011-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公立医院的改革正试图打破以药养医的僵局,这一次江苏省走在了前面。江苏省医改办7月30日宣布,江苏省14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价,从而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
据悉,江苏将以南京江宁区医院、宜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睢宁县人民医院、金坛市人民医院、吴江第一人民医院等14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突破口,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新医改方案,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后,其药品出售收入的损失,通过三个途径来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增加政府财政补助。其中,药事服务费是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
“以药养医”的形成已经由来已久。在上世纪50年代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维持公立医院生存发展,国家明确公立医院可以将药品加价15%后向群众提供。随着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确定的“三年任务”即将“收官”,被称为新医改中最难“啃”的以药养医问题,再度被摆上台面。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向记者指出,破除以药养医已是大势所趋。不过眼下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相关的基本药物制度,确实还存在有待改进的空间,因为唯有对最低价中标的做法进行改革,新医改各项改革才能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