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2011-036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4号”文核准,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德股份”)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39元,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32.1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730.88万元,超募资金189,455,827.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3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截止目前超募资金的安排与实施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7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于2011年5月3日使用超募资金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1年5月5日使用超募资金完成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截止目前,公司尚有超募资金152,455,827.29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
二、剩余超募资金安排
对于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认真谨慎、妥善安排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松德股份 编号:2011-037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与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签订了《设备制造技术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此协议为框架协议。本协议约定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斯迪克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如能就涂布机质量、交期、价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公司采购。
二、协议合作方情况介绍
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62.4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金闯,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胶粘带;经销胶粘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斯迪克的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斯迪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斯迪克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扩产各类电子胶粘材料涂布生产线多台套,而公司作为国内具备生产涂布机成套设备能力的领先企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设备制造技术保密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负责研发斯迪克所需的各类电子胶粘材料涂布生产线的技术和设计,且双方承诺电子胶粘材料涂布线的成套设计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不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用于电子胶粘材料生产线的设计和加工。
同时,斯迪克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如能就涂布机质量、交期、价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公司采购。公司在不能满足斯迪克要求的情况下,斯迪克方可向第三方采购;在该等情况下,公司有权以公允价格等条件向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双方共同设计的技术成果,斯迪克不能独立使用联合设计成果用于印刷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双方中有一方向国内外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应装备,必须经对方特许,其中,斯迪克的控股或参股公司向公司订购此设备,只需斯迪克特许。(斯迪克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或经其特许的其他公司以下统称“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为国内具备生产涂布机成套设备能力的领先企业,具备履约的能力。
2、公司与斯迪克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及交货时间决定,目前尚不能确定。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关于未来具体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尚不能确定。
4、公司与斯迪克签订的上述框架协议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5、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加速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持,并且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公司与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2010年10月29日,公司与斯迪克签订销售合同,销售数量为2台,合同金额共为人民币318万元,截止公告日,该笔交易已正常履行完毕。除上述交易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双方未发生任何交易。
2、2011年1月1日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1)2011年6月30日,公司与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数量为3台,合同金额共为人民币1629万元,该合同在2011年7月13日公司累计收到斯迪克的30%预付款后生效,目前该合同正在执行中,尚未履行完毕;
(2)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斯迪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四份销售合同,销售数量15台,合同金额共为人民币7037万元,公司尚未收到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斯迪克签署的合同总额累计为人民币8984万元(包括已经履行完毕的318万元),其中双方于7月30日签订的四份销售合同尚未生效。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即在协议有效期内,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约定双方针对研发技术成果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双方共同设计的技术成果,斯迪克不能独立使用联合设计成果用于印刷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双方中有一方向国内外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应装备,必须经对方特许,其中,斯迪克的控股或参股公司向公司订购此设备,只需斯迪克特许。
4、协议在实际履行中,需要双方根据具体要求另外签订销售合同,在按时交货、提供产品的质量和特性与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相符等条件下,履行预付款义务后,才具备执行条件。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协议有违约赔偿、提前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