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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玩交易
    “出门不认账”有道理
    201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伟

      ⊙林伟

      

      现在大家都对拍卖的行业潜规则口诛笔伐。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个行业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合理妥协。以现有的条件,拍卖行不可能把事情做到尽善尽美。

      拍卖行只是起到零售店的作用,让拍卖行的人把每件拍品送交国家文物机构做鉴定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在一次央视举办的收藏节目中,一位专家十分义愤,说所有上拍的东西应该让文物部门过目,但是在场的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却说,如果把中国目前这些大型的、有些信誉的拍卖行的上拍品加起来,即使全中国的专家集中起来日夜不停地看,也看不过来。

      另外,鉴定是否能负得起法律责任?鉴定书不仅没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为损失承担责任,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停止古玩交易。其实现在全世界的情况基本是一样的——古玩行业真假不保。绝对权威的机构是不存在的,也是做不到的事,专家做不到,国家也做不到。所以只能依据两厢情愿的原则,只要不是恶意欺诈,事先需要对购买者进行提示或警告即可。

      出门不认账,这是古玩行的一个规矩。成交即认可现状。有些行规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这是自然形成的。更何况,过去很多古玩行买了假东西也不说,这主要是看重自己的名声。

      做生意要有个对等原则,诚信、公开是基本的。但想要达到理想状态,一定要有可实施的方案,没有可实施的方案就只能将就事实。

      现在都说打假。但“假”谁说了算?没有权威性不行,现在很多舆论造成谁都有权确定标准。拍卖行应该“公开、公正、公平”。无论如何,“公开”是第一步的,“公正”则未必能实现——任何人都有一个公正的标准,“公平”的标准更没法达到。卖方想卖得越贵越好,买方则想越便宜越好。所谓“公平”最后只能是一种妥协。只要没有欺诈,就只能让市场选择妥协。没有“公平”,只有妥协。

      艺术品是奢侈品,是需要技术支持的奢侈品,指望拍卖行、古玩店这样的卖家做全面保证是不可能的。苏富比、佳士得这样的大拍卖行也会出现假东西。只不过国外规定,如果经过鉴定是假品,在五年之内可以退换。这种情况比较科学。他们的鉴定师水平已经很高了,但还是会有另外的人能蒙蔽他们。

      实际上,这里面经济利益的驱动力是不一样的:鉴定作品与制作一件伪作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不一样,因此也造成了研究程度的不同。一个专家讲授鉴定真伪的知识,有两类人在学习:一类是收藏家,一类是造假者。如果这件艺术品有八个特点,造假者就会照着八个特点造假;而学习鉴定收藏的人可能都记不全八个特点,只记住了其中的两三个,究其原因就是驱动力的不同。

      这是一个现实。解决的办法要么停止全部交易,要么大量培养专家。这就像警察的比率越高越安全,一个人配一个警察最安全,但是每个人的日常纳税额必须很高才能做到。古玩也一样,如果要做到每一个古玩都有国家级专家鉴定,其鉴定成本很有可能超过鉴定品本身,而且真品的价值就会升得极其之高。可操作性是必然要考虑的方面。

      因此,鉴定、拍卖都要提示消费者自己要谨慎,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文作者系北京和畅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