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形成,金融市场的信用基本上处于政府担保的情形下,就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国内银行体系将面临莫测的高风险。更何况,如果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更多考虑是如何来分得银行“暴利”的话,那国内银行业势必要面对一场难以估量的狂风巨浪。
易宪容
借助《非公36条》,也为了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顽症,要求银行业对民营资本开放、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组建社区银行的呼声越来越高了。不仅在两会上有代表直接提出议案,还有相关团体及个人在为此广造舆论。在近日我参加的一些会议以及经常接到的记者采访电话中,这都是个热门问题。不过,在我看来,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要慎之再慎,否则,在中国现有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下,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组建社区银行,中国金融体系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要思考或要问的是,民营资本为何要进入银行业?是由于这些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吗?可以说,只要我国的银行利率尚未真正市场化,只要政府对银行实行价格及信贷规模管制,那么无论是何种资本进入银行业都是无法形成有效市场机制的,银行业的竞争只能是信贷规模的竞争而非风险定价的竞争,有效市场价格机制根本无法形成。也就是说,当前银行业的竞争机制,并非是靠民间资本的进入,更重要的是政府管制能否放松。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利于中小企业及农村融资的困难解决吗?可以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并非仅中国独有的现象。只要存在市场机制,或以市场来运作,一万年后这个问题都无法解决。在较为成熟的市场体制下,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算是这个难题解决得较好的。他们的办法是通过政府与银行形成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来化解困局,而不是增加社区银行。再说,即使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社区银行,如果没有健康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这些民营资本的银行会真正愿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吗?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试行了多年,但是这种能帮助中小企业及农村居民解决融资难的金融机构为何没有快速发展及繁荣起来呢?估计最大的问题还在于利润不高,民营资本没有意愿仅仅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而进入这种利润低的金融业务。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民营资本之所以要突破国有资本对银行业的垄断,最为根本的问题,并非能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也并非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更不是来帮助农村增加融资渠道,而是最近国内投资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无论是股市还是房地产市场,想自由进入获取高利润将都面临较大风险。而在民营资本看来,利润高而又风险低的行业只剩下几个严重垄断性行业了。特别当前引起市场激愤的银行业“暴利”,更促使民营资本希望能尽早进去分一杯羹。这才是激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核心动力所在。
那么,为何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要慎重之又慎重?因为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现代银行对存贷款风险的定价,这种定价必须要有长期演化而成的信用来担保。民营资本显然还没有这种信用,那么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信用就得由政府来担保。当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后其信用是由政府来担保时(或现代银行制度中央银行是最后贷款人),那么进入银行业的民营资本就一定会进入高风险项目,或不担心进入高风险的资产。因为,民营资本这样做,其收益可以归自己,而且风险或成本可让整个社会来承担。更为重要的,网络银行十分发达的情况下,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如果其信用政府来担保,它随时都可以把居民存款占为己有而逃走。目前所发生的不少情况都表明,即使管理十分严格、操作流程比较清晰的国内银行(当前许多银行的每一笔业务,总行随时都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来了解),银行工作人员盗用银行资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旦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私人银行主事者要盗用存款人的资产更是易如反掌,而且在短时间就可完成。最近无论是银行及金融市场发生事情及民间因高利贷而跑路的诸多事例,都说明了这一点。就当前中国的民营资本信用状况来看,这种风险可能比估计的要大得多。
还有,当前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个理由,是让民营资本进入社区银行,可以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这种情况在美国确有先例。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前,国人基本上是认可美国大量发展社区银行的模式的,认为可以作为我们的重要借鉴。但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这种以社区银行为主导的银行体系受到了严重质疑。从历史来看,美国银行体系经历过频繁的危机,无论是在南北战争前,还是1863年至1914年在国民银行体系下,或者20世纪30年代及2008年在联邦储备体系下,都没有逃过严重金融危机的劫难。其很大原因都与银行体系竞争过度而导致该体系过于脆弱有关。这是美国金融业不稳定的历史根源。加拿大的银行体系是以大金融机构为主的寡头垄断,这些大的金融机构既受政府的保护又受政府严格的监管,因此其金融体系更具稳定性,所面临的风险就较低。
对于这两种银行体系的优劣,大可继续深入研究与分析,但是眼下至少应该看到,美国的社区银行模式不一定是成功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它其实还成了两百多年来美国金融危机频发的根源。对此,我们不该仔细斟酌再斟酌么?
总之,在当前国内的市场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形成,国内金融市场的信用基本上是处于政府担保的情形下,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政府千万要慎之再慎。如果这种基本条件不变,就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那么民营资本过度使用或滥用现有的银行体系的现象将不可避免,国内银行体系将面临莫测的高风险。更何况,如果民营资本进入银行并非是为了强化市场竞争机制,也不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更多考虑如何来分得当前银行“暴利”一杯羹的话,那么国内银行业势必要面对一场难以估量的狂风巨浪。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