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2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 2012年 5月 10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及《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日前,公司收到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更名的函》,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底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仍继续沿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续存主体,合并后事务所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已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02。
据此,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仅为更名,未发生主体变更情况,故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