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伟 ○编辑 李剑锋
据有关人士透露,招商证券日前与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行“招商证券汇金之重阳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首次在跨界合作资管产品中实现分类份额的创新管理方式,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为避险类客户提供有限赔付。私募的管理能力与券商的产品设计能力结合成为市场关注重点。
据介绍,招商证券资管于2012年开始启动阳光私募合作业务,期间与国内多家优秀私募机构进行了接触和洽谈,其与阳光私募合作的第一支产品的研究顾问是重阳投资。此次招商证券选择与重阳合作“阳光私募”系列第一只产品的重要原因是其具备优秀的投资能力。
“招商证券汇金之重阳”首次在跨界合作资管产品中实现分类份额的创新管理方式,充分体现了证券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的创新能力。该产品分为A、B、C三类份额,分开募集,合并运作。其中A类管理型份额与市场上大多数私募基金基本相同,管理人在份额退出时提取20%业绩报酬,而保守型投资者可选择投资B类避险型份额,预期年化收益率3%以上,并且还可获得部分超额收益。客户可在同一产品中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产品份额。C类份额只向重阳公司募集,承担有限赔付义务。在集合计划到期日或终止日,C类份额将对符合条件的B类份额提供有限赔付。
此外,“招商证券汇金之重阳”产品还首次采用了股票质押的方式为避险类客户提供有限赔付,不仅为客户提供了更加安全的赔付保障,而且将私募机构手中持有的股票加以有效利用,实现了资本双方的共赢。相对于传统的私募机构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发行阳光私募产品,在产品设计方面,券商资管显示出了自身的优势。
据统计,“招商汇金之重阳”在2013年1月21日到2月1日的首发推广期内,共募集1.5亿元,最后一个开放日单日销售6476万元。从资金募集的情况来看,A类份额募集了1.22亿元,B类份额募集2816万元,多数投资者都选择了风险相对更高的管理型,说明市场对2013年股市抱有较高的期望,对重阳的投资能力也较为认可。
据招商证券人士表示,未来还将与国内外私募机构继续深入开展合作,发行一系列符合高端客户投资需求的阳光私募产品。业内人士认为,券商与私募的合作由来已久,通过资管通道合作对双方各有裨益。对私募来说,过往常用的信托通道在申购新股、参与股指期货方面限制较多,有限合伙税收较高,而券商资管在税收及交易灵活性方面均有自己的优势,而且券商对自身资管产品的销售力度和积极性可能更高。对券商来说,也可为其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类型,做大资管规模。这种新的合作方式将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