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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券商资产证券化开闸在即 创新业务整合将有着力点
  • 转融券今起试水 难改市场运行趋势(上接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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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资产证券化开闸在即 创新业务整合将有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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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资产证券化开闸在即 创新业务整合将有着力点
    201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李剑锋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有望在近期实现。业内人士称,资产证券化业务及资产支持证券将为正在推进的券商柜台交易市场、券商托管功能等业务创新提供新的着力点,同时为券商内部整合投行、资管、固定收益等多个业务部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该项业务有望在未来实现高速发展。

      

      谁被看好

      信贷和商业地产资产证券化

      “一步到位”、“超预期”,这些词汇成为券商资产证券化从业人员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最普遍的感受。首先,《征求意见稿》取消了现行《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中对从业券商分类评级和净资本的要求,且在资管业务资格外不需要额外申领牌照,使得该项业务成为一项常规业务。

      更重要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适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得到极大拓展。从《指引》中提出的债权、受益权拓展到财产权利、有价证券、不动产三大类,包括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商业物业等小类。

      资产证券化,简而言之是一种直接融资方式,拟融资方通过出让特定的基础资产权利,支付一定利息提前支取基础资产未来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因此,何种基础资产能够进行该项业务操作成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宽度的重要指标。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未来限制基础资产范围的因素只有券商自身分辨现金流的能力。”这位负责人表示,“可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在券商看来,信贷资产向直接融资市场分散风险的需求较高,且利息收入现金流容易测算,属于证券化基础资产的“优等生”。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征求意见稿》落实之后有望成为券商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扩张的首选战场。据了解,四大行中已有某分行获得总行许可,与券商沟通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同时,以商业物业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则被认为具有中期发展潜力的品种。有券商人士表示,商业物业的租金收益权标的明确、基础资产易于分离转让;开发商融资需求旺盛,融资成本耐受度较高,这些因素都使商业物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对此,有从业者称,券商需要能够判断租金收益的变化趋势,才能在产品设计时准确定价,有效控制风险。

      

      有何新意

      意见稿中对接多项创新业务

      在《征求意见稿》中,资产证券化产品被首次定义为资产支持证券,取代了此前的“受益凭证”。同时,资产支持证券在后续的各项条款中也被明确具有继承、转让、交易等多项功能。种种表达都使其在法律地位上接近于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而非单纯的券商资管产品。

      明确了证券属性之后,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及交易方式也有了更多的创新空间。《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可选择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发行后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有券商表示,资产支持证券在基础资产范围拓宽后,规模较大的可以选择公开发行,在交易所等场所挂牌交易。而规模较小或者结构较为复杂的则可通过券商自有渠道非公开发行,而后由券商在柜台市场进行双边报价,提供流动性。

      “柜台市场应该交易哪些产品,券商也正在摸索的过程中,如果仅仅是把现有集合理财产品拿来流通,似乎有点辜负了业务空间。”一位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这样表示,“如果在这个市场交易资产支持证券,既可以为证券提供流动性溢价,支持发行工作,又能为市场提供交易品种,可以说是券商部门间的双赢合作。”

      同时,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存在的隔离需求,有望为券商托管功能找到一个现实的落地空间。根据《征求意见稿》,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载体,应当从原始权益人处受让基础资产。在已有先例中,这种受让往往通过银行托管账户代收现金流的形式执行。但在基础资产范围拓宽后,很多种类的基础资产并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与原始权益人隔离,形成了托管机制的创新空间。

      《征求意见稿》规定,专项计划资产应当由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这项规定让券商看到借此开展托管业务的可能性。

      “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资产证券化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直接买断基础资产的相关权利,做到法律上的产权明晰。既然《征求意见稿》给出了空间,未来券商完全可以自己设置这样的机构来从事托管业务。”一位资产证券化从业人员表示。

      

      如何应对

      券商提前运作打造业务团队

      面对资产证券化这片远未开发的“新大陆”,不少券商早已提前动作,打造业务团队。同时,由于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领域较宽,如何在现有的业务框架中有所创新,成为各家券商亟需解决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可以说涵盖了多个业务部门,缺一不可。”某大型券商资产证券化团队成员这样告诉记者,“从产品性质上看,资产支持证券与债券相似,对基础资产的资信甄别要求较高,需要固定收益部门参与定价、征信、增信等环节;作为一种证券产品,需要投行部门参与项目搜集、发行承销工作;作为可以内部分级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资管部门参与结构设计工作。再加上托管、柜台交易,几乎把所有的券商业务部门一网打尽了。”

      正因为如此,目前涉足该项业务的券商大多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资产证券化小组的形式开展此项业务。同时,由于该业务的审批流程仍属于券商资管产品范畴,不少券商的资产证券化小组骨干仍落在资管部门。华东某上市公司就在近期成立了资管二部,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等创新业务。

      除了在内部组建专职团队,券商也在人才引进上有所布局。某券商负责人事的高管告诉记者,今年该公司已从国有银行、海外投行等机构引进多名金融结构设计领域的专业人才,主要就是考虑到为今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快速扩张做智力储备。

      在项目储备方面,一位资产证券化从业人员表示,除中信、招商等少数券商外,大多数券商在过去5年间没有发行过资产证券化产品,因此近期仍将以模仿先例为工作重心。高速公路、燃气管网等公共事业收益权由于现金流稳定且易于测算,或将成为新一批资产支持证券的主流基础资产。而有价证券、商业地产等现金流测算难度更高的基础资产则将在券商理顺业务流程后再进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