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媛 ○编辑 枫林
一石激起千层浪。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开闸”,不仅为券商创新业务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更重要的是,正冲击着新兴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格局,令业界对银监会、保险会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政策充满了无限遐想和期待。
“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一出,我们一天都在讨论这个事,后面的连锁反应很值得期待。”某国有大行总行资管资深业务负责人刘植告诉记者,未来保监会和银监会或对银行、保险资产池产品也提供进一步的流通渠道,促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新规可谓“万物皆可信贷化”。从企业应收账款、信贷资产等财产权利,到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等,均可被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这极大扩展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内涵和外延。而更令一些银行人士振奋的是,证监会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从强化流动性安排到简化审核程序,基本“盘活”了其可用的所有平台和资源。
如在强化流动性方面,不仅允许证券公司可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即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商,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则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而更为关键的是,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还成为质押回购的标的。这将大大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
同时,在简化程序方面,明确了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公司可直接向证监会提交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的申请,无需事先取得交易场所的论证意见。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或为保监会和银监会相关通道的打通提供有益的借鉴。
“有了证监会先试先行后,银监会和保监会或也会谋划新政。”某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未来期盼银监会和保监会陆续出台相关措施,如现在还未被市场关注的信托受益权凭证,在监管层的力促下,未来可成为银监会开闸的“口子”。
“而保监会也有可能最先变局,保险资产计划也可以被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从目前的技术手段上完全可以做到。”上述人士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券商不能涉足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此次也获准开展,这意味着未来银行在发行此类产品时,又多了一类可供选择的管理机构,券商也增添了一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业务资格。
市场人士称,虽然目前市场上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为银行系产品,并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企业类产品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但券商获准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就意味着两个市场互联互通更近一步。同时,也会令原先因评级不够而无缘公司债的企业,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多渠道开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