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杨海燕 | 独立董事 | 因公未能到会 | 吕卫平 |
公司负责人熊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含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079,148,463.92 | 3,969,049,176.73 | 2.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98,252,513.44 | 2,616,477,929.63 | 3.1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9,914,649.73 | -0.81% | 1,262,787,312.02 | -4.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316,303.06 | 291.49% | 92,905,527.15 | -36.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972,614.79 | 18.48% | 26,783,007.39 | -55.0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662,586.20 | 24.9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00% | 0.1 | -3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300% | 0.1 | -3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4% | 1.95% | 3.49% | -2.1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2,179,155.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133,335.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2,143.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10,779.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048.36 | |
合计 | 66,122,519.7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0,17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7.79% | 336,756,398 | 0 | ||||||
佳木斯兴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4% | 20,000,000 | 0 | 质押 | 20,000,00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7% | 11,300,000 | 0 | ||||||
武汉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 | 10,898,038 | 0 | ||||||
刘丹 | 境内自然人 | 0.39% | 3,432,661 | 0 | ||||||
汪小明 | 境内自然人 | 0.37% | 3,300,000 | 0 | ||||||
武汉华科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6% | 3,164,468 | 0 | ||||||
嘉兴鼎峰优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2,301,000 | 0 | ||||||
北京恒丰正泰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4% | 2,160,000 | 0 | ||||||
郑鹏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986,4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36,756,3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756,398 | |||||||
佳木斯兴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1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00,000 | |||||||
武汉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898,0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98,038 | |||||||
刘丹 | 3,432,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2,661 | |||||||
汪小明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000 | |||||||
武汉华科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164,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64,468 | |||||||
嘉兴鼎峰优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3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1,000 | |||||||
北京恒丰正泰科技有限公司 | 2,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0,000 | |||||||
郑鹏 | 1,98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6,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武汉华科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余额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预付款项 | 199,485,663.62 | 98,858,996.39 | 101.79% | 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25,511,225.65 | 85,841,576.29 | 46.21% | 主要是本期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40,000,000.00 | 572,780,000.00 | -75.56% | 主要是本期公司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以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29,805,790.19 | 13,118,329.75 | 127.21% |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各项税费变动所致。 |
应付利息 | 7,974,000.00 | 101,258.53 | 7774.89% | 主要是本期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8,555,911.64 | 51,290,720.79 | -24.83% | 主要是本期归还华工景程2300万借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03,666.57 | 8,143,333.38 | 37.58% | 主要是本期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25,384,426.67 | 34,338,374.53 | 265.14% | 主要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所致。 |
(2)利润表项目 |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24,605,767.00 | 18,345,539.00 | 34.12% | 主要是本期带息债务平均占用额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526,251.27 | 4,490,897.23 | -66.01% | 主要是由于本期末应收账款原值较年初有所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5,376,105.72 | 31,506,808.29 | -51.20% | 主要是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902,766.47 | 3,987,998.31 | -77.36% | 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大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62,586.20 | -59,541,905.66 | 24.99% | 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4,387.65 | -92,473,281.53 | 93.40% | 主要是本期收到出售武汉华工景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款,且收到华工创投现金分红。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62,672.23 | -55,778,546.37 | 153.36% | 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大额现金分红以及本期为筹集流动资金增加借款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华工景程股权出售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武汉华工景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2013-15。
孝感高理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实施挂牌转让华工景程20%股权, 2013年8月21日,孝感高理与湖北景程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以人民币7900万元转让华工景程20%股权,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2。
2013年8月28日,光谷产权交易所收到受收方湖北景程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900万元。公司2013年8月30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于2013年9月2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孝感高理不再持有华工景程股权。
2、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3年5月29日至2014年5月29日止),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5月30日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5。
3、华工团结股权转让尾款催收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团结高新以1.117亿元拍得华工科技以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华工团结51%的股权。2011年8月23日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合同》。公司已经在合同约定期内收到团结高新支付的股权转让首期款人民币5,696.7万元,并已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末,公司尚未收到团结高新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5,473.3万元。公司在2012年度内对该项应收股权款5,473.3万元进行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273.67万元。
经过公司经营班子的多次催收和积极协商,2013年6月21日团结高新向公司支付500万元,尚欠股权转让余款4973.3万元。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转让方华工科技、受让方团结高新、担保方武汉团结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进一步明确还款方案及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4。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子公司孝感高理出售持有华工景程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5 | 2013年04月13日 |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关于出售华工景程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32 | 2013年08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2 | 2013年05月14日 |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关于催收华工团结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34 | 2013年08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发行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对象:昆明盛世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佳木斯兴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鼎峰优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一、发行人承诺: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的公布定期报告、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4、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的华工科技股份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12个月,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 2011年06月07日 | 2011年6月8日-2013年6月8日 | 2011年6月8日-2013年6月8日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由于非公开发行事项还未实施完毕,目前该承诺事项仍在履行实施中。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无。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熊新华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3-3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