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巢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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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黄炳均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旻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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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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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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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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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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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力投资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60.75%股权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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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力投资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5.83%股权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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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力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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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力投资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68.86%股权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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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力投资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67.50%股权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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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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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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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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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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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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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夏旭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巢东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巢东股份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5—021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5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长黄炳均先生因事委托董事李少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彪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向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本次资产并购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公司向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本次并购贷款5.2亿元,期限三年。
二、审议通过《增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增补陈茂浏、王家斌为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增补陈茂浏、王家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陈茂浏为主任;增补陈茂浏、王家斌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家斌为主任。本次增补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聘荣学堂先生、桂晓斌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荣学堂先生、桂晓斌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简历
荣学堂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至2001年4月,在安徽省再生资源公司先后任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广德德善、马鞍山德善、滁州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起,兼任安徽新力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桂晓斌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供销社财务审计处、企业管理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股份公司子公司安徽辉隆皖淮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子公司安徽辉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2014年9月起任安徽新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