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 年 3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庆跃先生召集。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所持港俊物流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港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港俊物流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46,550.83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20)。本次拟转让的51%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23,74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港俊物流公司的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持有蓝塔公司55%股权的议案》。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蓝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蓝塔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10,526.11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019)。本次拟转让的55%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5,7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蓝塔公司的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
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港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1%)、拟转让所持天津蓝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5%)。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受让方、转让协
议订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炭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港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俊物流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1%)、拟转让所持天津蓝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塔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5%)。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拟转让的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2、《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所持港俊物流公司51%股权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持有蓝塔公司55%股权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受让方、转让协议订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港俊物流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7日,注册资本3亿元,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共有两方股东,其中:焦炭公司持股51%,俊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港俊物流公司主营为依托38.5万平米堆场开展仓储及矿石、焦煤等大宗商品贸易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38亿元,净资产3.84亿元。2014年,该公司实现收入53.6亿元(其中:销售业务收入52.6亿元),净利润0.73亿元。
2、蓝塔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6日,注册资本1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在天津港保税区注册,共有两方股东,其中:焦炭公司持股55%,新加坡天益有限公司持股45%。该公司自2012年开展矿石、焦煤等大宗商品贸易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蓝塔公司总资产9.58亿元,净资产0.75亿元。2014年,蓝塔公司实现收入46.4亿元,净利润0.48亿元。
三、股权转让原因
1.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的需要。
焦炭码头公司退出港俊物流公司、蓝塔公司的投资,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主业集中度,做精做强装卸业务。此项股权转让,预计分别可收回约2.37亿元、0.58亿元的资金,资产增值率分别约为21%、40%。焦炭码头公司可将收回的资金用于码头、堆场等主营核心资产与业务的运营及发展上,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经营风险。
2.是提升管控水平和整体资产质量,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的需要。
焦炭码头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港俊物流公司51%股权、持有蓝塔公司55%股权,符合市国资委简化国企管理层级的要求,可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进而提升公司管控水平,推进世界一流企业的建设。
3.是拓展提升天津港服务功能,提升天津港在现代物流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客户凝聚力和市场地位的需要
通过转让股权引入新的合作伙伴,可以进一步满足港口用户对商务及贸易业务的需求。增强天津港的客户黏度和聚集力,提升天津港国际化现代物流服务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股权转让方案
焦炭码头公司将所持港俊物流公司的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港俊物流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46,550.83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20)。本次拟转让的51%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23,74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港俊物流公司的股权。
焦炭码头公司将所持蓝塔公司的55%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蓝塔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10,526.11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019)。本次拟转让的55%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5,7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蓝塔公司的股权。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还需进行的主要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受让方、转让协议订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 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存杰先生召集。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所持港俊物流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港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港俊物流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46,550.83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20)。本次拟转让的51%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23,74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港俊物流公司的股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炭公司转让持有蓝塔公司55%股权的议案》。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蓝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5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以蓝塔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并经向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净资产值10,526.11万元为基础确定(备案编号:15-019)。本次拟转让的55%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5,7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炭码头公司将不再持有蓝塔公司的股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