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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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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6-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6-001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与公司股东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新大洲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双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各自持有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共计20,39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协议转让给陈铁铭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陈铁铭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陈铁铭先生将直接持有本公司29,214,9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 1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6-002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的借款,连同之前公司已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的借款及本期新增借款,在实际使用期间内,暂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新增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6-003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5年第八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关于新增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议案》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协议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的,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6-004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2,95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推动各项经营工作平稳、有序的发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新增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的借款,为控制借款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依据资金需求分批借入。连同之前公司已向大洲集团借入的借款及本期新增借款,公司累计向大洲集团借款总额将达到3.095亿。

二、关联方介绍

大洲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大洲集团相关信息请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2016年6月30日前,计划向大洲集团新增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的借款,公司将依据资金需求分批借入。之前已借入的借款及本期新增借款,在实际使用期间内,暂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四、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推动公司各项经营工作平稳、有序的发展,公司需要较大的运营资金的保障,进而实现广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本次借款将对公司持续、稳键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借款对公司的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困难,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持续、稳步、扎实推进;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相关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上述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议案》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协议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的,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