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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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 贷款利率:5.8%

● 担保方: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31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行、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海洋”)签署《一般委托贷款合同》(编号:3201062015000022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通过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向晶海洋提供委托贷款,晶海洋用于经营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8%,每季度末收息一次,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本次委托贷款由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担保方”)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方与晶海洋同为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5-055)、《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61)。

二、委托贷款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铁路南侧、湖东路东侧)。

3、主要办公地点: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铁路南侧、湖东路东侧)。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6、注册资本:108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多晶硅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从事硅料、硅棒、硅片、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进出口业务,进口不含分销。

8、晶海洋近两年来受光伏市场回暖的驱使,产品市场稳定,盈利能力增强,财务指标持续优化。

9、晶海洋最近一年(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委托贷款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

3、主要办公地点: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6、注册资本:26,0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晶体硅棒、晶体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并从事太阳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批发硅料、硅棒、硅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担保方最近一年(审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委托贷款利率:年化利率5.8%;

5、结息方式:每季度末收息一次;

6、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

五、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延伸产业链管理,稳定客户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以其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方与晶海洋同为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信誉及资产状况较佳。同时,此笔委托贷款业务将计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对借款人违约加大了约束性。

七、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后,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5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