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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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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6—00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

一、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

(一)按照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每千瓦时3.33分钱(含税,下同)。降低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标准如下:

(二)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山西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205元(含脱硫0.015元、脱硝0.01元、除尘0.002元)。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精神,完善我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且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

三、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含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标准降低每千瓦时6.09分钱。

四、山西省趸售电价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404元(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经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17,600万元左右。

公司将通过争取多发电量,优化燃料管理,降低燃料成本;加强营销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供电可靠性等措施,努力缓解消化上述不利影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6-00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5.6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4.45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69.32元/千千瓦时。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0.5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6.58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73.18元/千千瓦时。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