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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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增持公司股票1,097,200股、1,61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47%。

2016年1月29日,公司接到邹承慧先生的通知,基于公司良好的基本面及对未来的发展信心十足,邹承慧先生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

鉴于近期市场非理性下跌及公司良好的基本面的判断,邹承慧先生决定增持公司股份,以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2016年1月29日,邹承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共计增持公司股票5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2%,增持均价9.38元/股,成交金额4,976,229元。

4、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前邹承慧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89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60%;本次增持后,邹承慧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29,42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92%。

增持前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0.0869%的股权,本次增持后合计持有40.1601%的股权。

二、有关承诺

邹承慧先生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此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